来源:国家文物局 发表时间:2026-11-03 浏览次数:512
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考古工作“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中国考古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支持代表中华文明标识的考古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考古成果转化管理,规范开展考古研学活动、公众考古活动。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考古工作“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文物考发〔202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考古发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考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明确“十五五”时期中国考古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考古工作“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6年10月19日
考古工作“十五五”规划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深化中华文明历史研究
三、做好基本建设考古工作
四、强化科技支撑和多学科融合
五、促进考古成果共享
六、拓展考古国际合作
七、优化考古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
八、加强考古能力建设
九、保障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有关部署,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高扬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坚持专业化、国际化、科学化、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方向,全面推动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做到:坚持学术引领,围绕重大历史问题持续攻关,以重大项目引领提升考古研究水平,统筹布局跨区域、边疆地区、周边国家地区的重点课题和重大工程。坚持系统思维,落实全国“一盘棋”,统筹好考古工作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文脉传承,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和红线。坚持创新驱动,促进考古学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多学科合作,加强科技创新与应用,不断增强考古发现、分析和文物保护能力。坚持开放共享,重视考古成果转化传播,丰富阐释内容、利用方式、传播路径,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积极开展国际学术合作交流,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主要目标是:考古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考古机构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人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重大历史问题攻关和理论建设取得新进展,多学科合作常态化,考古学术体系、学科体系更加完善。考古成果阐释转化更加高效,国际学术交流更加活跃,中国考古为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做出更大贡献。
二、深化中华文明历史研究
聚焦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基本图景、内在机制以及各区域文明演进路径等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考古中国”重大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夏商文明研究工程,控量提质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加强长江文明溯源研究,持续推动黄河流域、青藏高原、塔里木盆地,以及长城、大运河、石窟寺等区域性、专题性考古项目。开展海疆文化遗产专项调查,构建完善边疆地区考古研究整体布局。加强革命遗址考古调查和相关考古项目实施。加强考古学基础前沿理论研究,深入阐释中华文明特质和形态。支持代表中华文明标识的考古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三、做好基本建设考古工作
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主动对接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做好国家重大工程和城市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考古工作,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将地下文物埋藏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体系,支持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率先完善考古资源“一张图”,划定公布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加强城市考古重要成果保护利用,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和文脉传承。加强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保障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经费,依法依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涉海项目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公布一批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水下文物埋藏区,建设水下文物数据平台,持续加强水下文物资源管理。

四、强化科技支撑和多学科融合
突出科技赋能,建设国家级考古科学实验室,依托重点考古机构和高校建设一批科技考古实验室、科研平台,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差异化科技支撑体系。增强考古现场信息获取、分析检测与文物保护能力,推动科技测年、动物考古、植物考古、环境考古、人骨考古等在田野考古工作中常态化应用。推动考古学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协作,促进考古学与历史学、语言学、政治学、经济学、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等资源整合,全面提升多学科协同攻关能力。

五、促进考古成果共享
实施重点考古报告出版工程,加强考古资料档案管理。规范考古出土(出水)文物保护修复、移交、展示和日常保管工作,推动考古出土(出水)文物移交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考古成果转化管理,规范开展考古研学活动、公众考古活动。发挥考古工作在文物调查、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博物馆建设、大遗址保护展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世界遗产申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动服务地方文化建设,科学普及考古和历史知识。支持《文物》《考古》《考古学报》等高质量学术期刊建设。

六、拓展考古国际合作
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开展一批学术性强的中外联合考古项目。对外开放“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夏商文明研究工程,依托良渚、二里头、三星堆、琉璃河等遗址建设国际交流平台。在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框架下,持续开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人才培养等工作,建立考古相关专业委员会,科学布局“一带一路”境外考古科研基地,持续加强考古与研究。推动重要考古报告和学术论著互译互介,鼓励创办外文考古刊物,促进考古成果国际传播,办好良渚论坛、上海·世界考古论坛等国际会议,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七、优化考古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
立足中国考古实践,加强国内外考古学史和考古学理论比较研究,系统总结中国考古学理论技术方法,构建具有原创性和中国特色的考古学学术体系。支持高校规范考古院系、考古专业建设,重视冷门绝学方向人才培养,着重加强高校田野考古教学实习工作,加快布局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推动高校编写中国考古学系列教材,强化学生通识教育,全面提升学生文理素养与实操能力。鼓励高校培育前沿交叉学科,有针对性地开设外国考古课程,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可持续的学科发展格局。

八、加强考古能力建设
强化全国考古“一盘棋”,完善综合能力评价机制,引导各级各地考古机构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考古机构建设。支持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建立健全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考古工地安防监控设施、大跨度考古设施、临时库房等建设,确保安全。用好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实施好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考古学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专项,推广文物全科人才培养。加强考古机构新入职人员培训,逐步建立在职人员培训、轮训机制,加强边疆地区考古队伍能力建设,遴选培养考古青年英才、战略科学家,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实施考古探掘工国家职业标准,逐步完善考古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宣传、统战等部门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外交、教育、科技、人社、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协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政策保障。
综合运用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等多渠道经费,增加科技应用、科技装备、文物修复、研究阐释、成果转化等方面投入。健全考古项目经费使用和绩效考评机制,切实保证资金的科研效益、社会效益。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推进规划落实。坚持“一盘棋”,加强本规划与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衔接,进一步完善考古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国家文物局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重点项目。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细化方案和职责分工,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保障,加强项目管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