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表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577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6年“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数智河南建设总体部署,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推动打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场景、新应用、新业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对部分优质文化和旅游数字化项目进行奖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奖补方向
(一)文旅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相关单位面向文化创意、旅游、展览展示、阐释传播、监测预警、政策查询等典型应用场景,分类打造主题明确、标准统一、标注规范、持续更新的文化和旅游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将文化旅游数据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资产,依法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支持文旅领域的经营主体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培育具有河南文化特色的数据产品和品牌。
(二)“人工智能+”文旅场景创新项目。支持相关单位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深度挖掘河南历史文化资源,构建文旅垂直大模型。利用大模型技术强化人机交互能力、内容生成能力,深化其在智能导览与交互体验、AIGC内容创作与传播、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深度智慧讲解、智慧化景区运营管理、精准化营销引流等关键场景的创新应用,向公众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文化和旅游服务,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与体验变革。
(三)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和体验项目。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文博场馆等场所空间,运用扩展现实、数字光影、全息成像、智能交互等技术,应用具身智能、无人体系装备等,深度融合河南特色历史文化资源,打造身临其境的叙事体验,构建主客共享的消费新空间,培育科技赋能的文化旅游新业态。
(四)智慧文旅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文旅单位建设或升级集数据汇聚、产业监测、智能管理、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文旅监管体系,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媒体、北斗卫星等技术,实现对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视频数据、运行数据等实时采集,具备运行监测、智能分析和应急指挥调度等能力,为省级智慧文旅平台运行提供有效支撑。
二、奖补方式
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方式,单个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实行定额奖补。优先支持往年奖补资金预算执行率好的单位。
(一)在建项目补助。以社会资金、自有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有前期投资或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项目。
(二)绩效奖励。已经投入使用且取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和体验项目、智慧文旅监管体系建设原则上以绩效奖励为主。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依法注册或总部设在河南省内、从事文化旅游相关业务的单位。
2.申报项目补助的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50万元,文旅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项目须完成投资额的70%,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项目、智慧文旅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须已建成并开放运营。
3.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之后开始实施的项目。
4.申报单位2025年末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财政全供单位不受此限制。
5.申报项目思想内容积极健康,艺术表现形式新颖,地方文化特色显著,能够或已经形成较强的品牌效应和较大的影响力,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6.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和体验项目,须符合行业标准《智慧旅游 沉浸式体验空间要求与评价》(LB/T 097-2025),基本条件评价不低于7分、质量评价不低于85分。
7.智慧文旅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市级智慧文旅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须已汇集本地区4A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市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视频、客流数据,有固定的运维经费和运维制度,满足《河南省智慧文旅开放与市级平台对接技术要求》并接入河南省智慧文旅开放平台;景区智慧监管建设项目,须集数据汇聚、产业监测、智能管理、公共服务于一体,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媒体、北斗卫星等技术,实现对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视频数据、运行数据等实时采集,具备运行监测、智能分析和应急指挥调度等能力,景区基础数据、视频数据、客流数据、车辆数据等接入河南省智慧文旅开放平台。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得数字化资金补助,但存在有未结项验收项目,或结项验收报告与申报项目不一致的单位。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材料
1.《2026年“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奖补资金申报书》(区分文旅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人工智能+”文旅场景创新项目、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和体验项目、智慧文旅监管体系建设项目)(见附件1)。
2.申请在建项目补助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附件3,由申报单位编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提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文物、林地等),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确认专项审计报告等。
3.2026年“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4.单位组织机构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5.信用查询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板块查询,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并下载提供法人和非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具有防伪编码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5年会计报表(单位净资产、负债率,项目总投资额、已完成投资额等有效证明材料)。
7.申请绩效奖励的项目还须提供获奖证书,销售合同以及合同约定的款项银行入账证明等。
8.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5),项目视频、图片等证明材料(仅报送电子版)。
以上材料应汇总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制作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为复印件的,申报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将原件交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对。
(二)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直单位)需提供材料
1.申请资金的正式文件。
2.2026年“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各推荐项目的申报书。
五、申报名额
1.每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2.省直单位(含省管企业)、已进行过实地验收的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分别不超过1个项目。
3.协会、非省管企业等需从注册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个企业集团最多申报1个项目(含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省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重复申报。
六、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向注册地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逐级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直部门通过主管部门、省管国有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厅直单位直接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包括含公章PDF版、可编辑Word版和相关视频、图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1208房间,邮编:450001)。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要求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企业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开展项目初审,严禁上报初审不合格的项目。
2.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既能够准确反映项目的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体现项目的示范性、引领性;又要符合实际、简明扼要。项目绩效目标将作为资金申报评审的重要内容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王艳兵
联系电话:0371-69699759
附件:
1.2026年度“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度“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
4.2026年度“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项目资金申报承诺书
5.2026年度“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项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6年3月30日